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4條
本所設下列組、室、館:

一、勞動市場研究組。

二、勞動關係研究組。

三、職業安全研究組。

四、職業衛生研究組。

五、職業危害評估研究組。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政風室。

九、主計室。

十、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