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7條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職業病調查與鑑定之規劃及執行。
三、職業傷病防治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職業災害勞工補助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職業災害勞工通報與重建之個案管理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職業災害勞工社會復建、職能復健與職業重建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