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7條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職業病調查與鑑定之規劃及執行。

三、職業傷病防治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職業災害勞工補助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職業災害勞工通報與重建之個案管理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職業災害勞工社會復建、職能復健與職業重建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