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務規程  ( 104 年 05 月 28 日)
第7條
保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費處理、欠費清理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保險費收繳之處理。

三、保險費欠費之處理。

四、工會、漁會之新投保業務。

五、工會、漁會、機關團體與職業訓練機構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 處理。

六、工會、漁會、機關團體及職業訓練機構保險費之計算。

七、工會、漁會、機關團體與職業訓練機構違法之查處。

八、投保單位與被保險人各項書表之管理、查調、提供及保管維護。

九、其他有關保費處理、欠費清理及資料管理等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