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務規程  ( 104 年 05 月 28 日)
第11條
國民年金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民年金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與相關社會保險資料比對勾稽,連動處理國民年金納保資格、年資計 算及給付競合事項。

三、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資料維護管理、保險費與利息之計算及繳款單寄發 。

四、國民年金保險費欠費處理、保險費與利息分期及延期繳納。

五、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 付之審核。

六、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之 審核。

七、國民年金保險費收繳及給付之帳務處理。

八、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收支管理、保險費收繳及給付之出納處理。

九、其他有關國民年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