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處務規程  ( 104 年 09 月 29 日)
第17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資訊計畫之審議及電腦作業績效之輔導查核。

三、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四、本部與所屬機關(構)共通性資訊系統與平臺之規劃、開發及維護。

五、勞動資料庫及相關資訊之整合。

六、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七、其他資訊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