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法  (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2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動市場、人力資源及就業安全之研究。

二、勞動關係、勞動條件及勞動福祉之研究。

三、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及管理之研究。

四、職業傷病危害評估及管理之研究。

五、研究企劃管理及成果推廣。

六、其他有關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