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 103 年 05 月 13 日)
第2條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掌握勞動市場變動趨勢,應設勞動市場變動趨 勢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由本部政務次長一人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部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

一、本部代表三人。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一人。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代表一人。

四、財政部代表一人。

五、經濟部代表一人。

六、專家學者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