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 102 年 10 月 17 日)
第11條
職工福利委員會應將下列事項,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規章。

二、委員及會務人員名冊。

三、會址所在地。

四、成立日期。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如有變更,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