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 106 年 05 月 09 日)
第11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農藥許可證應記載事項有變更,應於事實 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但國外原製造工廠更換者,應於事前提出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