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檢查辦法  ( 97 年 04 月 24 日)
第6條
農藥檢查人員執行檢查任務時,應作成檢查紀錄,受檢場所之陪同人員應 於檢查紀錄簽名或蓋章。

前項受檢場所之陪同人員無故拒絕於檢查紀錄簽名或蓋章者,農藥檢查人 員應於檢查紀錄上詳實記載,並由在場之檢查人員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