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 99 年 09 月 02 日)
第3條
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特定疫病蟲害疫區卸貨轉運者,輸入人或其代理人 應於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時,一併申請核准途經疫區之卸貨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