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 104 年 12 月 03 日)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有境外傳入之疫病蟲害,應即採取適當防 治措施,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