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衛生檢查收費標準  ( 99 年 08 月 31 日)
第5條
屠宰場於政府機關規定上班時數外申請屠宰衛生檢查,其檢查時段以第三 條第一項申請表記載之時間為起點,至完成屠宰衛生檢查作業,且完成打 卡之時間為終點;無法完成打卡者,依屠宰衛生檢查人員及屠宰場人員共 同確認之時間。

屠宰衛生檢查人員不得於屠宰衛生檢查結束前,將打卡卡片交予屠宰場指 定人員。

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主任應於每月五日前,彙整前一個月政府機關規定上 班時數外實際屠宰作業時間送交屠宰場核對,屠宰場應於每月十日前核對 完畢,並簽章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