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  ( 96 年 01 月 17 日)
第13條
執行輸出檢疫時依本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處理之鳥類或物 品,或隔離留檢期間死亡之鳥類,不發給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