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 105 年 12 月 08 日)
第5條
豬用生物藥品每批檢驗費、查驗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乾燥兔化豬瘟疫苗:新臺幣三萬一千元。

二、乾燥日本腦炎活毒疫苗: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三、豬傳染性胃腸炎活毒疫苗:新臺幣三萬一千元。

四、豬萎縮性鼻炎不活化菌苗:新臺幣三萬元。

五、豬假性狂犬病不活化疫苗: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六、豬大腸桿菌多價不活化疫苗:新臺幣二萬一千元。

七、豬傳染性胃腸炎不活化疫苗:新臺幣九千元。

八、豬胸膜肺炎放線桿菌不活化菌苗: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九、豬輪狀病毒活毒疫苗:新臺幣三萬四千元。

十、豬芽孢梭菌類毒素:新臺幣二萬元。

十一、豬丹毒桿菌不活化菌苗:新臺幣一萬九千元。

十二、豬小病毒不活化疫苗:新臺幣二萬六千元。

十三、以基因缺損之毒株製成之豬假性狂犬病不活化疫苗:新臺幣三萬八 千元。

十四、豬黴漿菌肺炎不活化菌苗:新臺幣六萬元。

十五、乾燥兔化豬瘟組織培養活毒疫苗:新臺幣五萬七千元。

十六、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新臺幣四萬八千元。

十七、口蹄疫不活化疫苗:測定中和抗體試驗者:新臺幣七萬四千元;攻 毒試驗者:新臺幣二十九萬三千元。

十八、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活毒疫苗:新臺幣六萬四千元。

十九、豬霍亂沙氏桿菌活菌苗:新臺幣二萬元。

二十、豬環狀病毒感染症不活化疫苗: (一)效力試驗以抗原相對效價試驗、抗原含有量試驗進行:新臺幣六 萬四千元。 (二)效力試驗以血清相對效價試驗進行:新臺幣七萬二千元。 (三)效力試驗以抗體力價試驗進行:新臺幣九萬九千元。

二十一、豬瘟 E2 次單位不活化疫苗:新臺幣五萬五千元。

二十二、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次單位疫苗: (一)效力試驗以攻毒試驗進行:新臺幣三十六萬四千元。 (二)效力試驗以抗原含有量試驗進行:新臺幣八萬七千元。

二十三、豬合成胜去勢疫苗:新臺幣四萬三千元。

二十四、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不活化疫苗:新臺幣十六萬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