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作業準則  ( 103 年 03 月 05 日)
第11條
屠宰場每日作業前,應經屠宰場設置標準所定檢查人員執行作業前查核, 確認無下列情形始得開始作業:

一、建築及設施未經適當維護,有污染屠體、內臟之虞。

二、設備未經適當清洗及消毒,仍有肉屑、脂肪、血液、油漬或其他可能 污染屠體、內臟之污物附著。

三、屠後檢查設備未經適當維護,有礙執行檢查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