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場設置標準  總則 ( 88 年 11 月 19 日)
第3條
屠宰場之場區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場區內環境應隨時保持清潔,並設有完善之排水系統。空地應酌予舖 設混凝土、柏油或綠化等,以減少灰塵產生。

二、場區周界應有適當之圍籬或圍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