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豬環狀病毒感染症不活化疫苗檢驗標準 ( 106 年 08 月 21 日)
本標準適用於第二型豬環狀病毒(Porcine circovirus type 2;PCV2 )
全病毒不活化疫苗,或應用基因重組技術表現第二型豬環狀病毒之第二開
放閱讀框架(Open read-ing frame 2;ORF2 )基因,經細胞或適當表現
系統增殖培養及不活化後加入適當佐劑之疫苗檢定。
被檢豬環狀病毒感染症不活化疫苗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防腐劑含有量試驗:甲醛(Formaldehyde)含有量須為 0.2 %以下
,硫柳汞(Thimerosal)須為 0.01 %以下。
四、安全試驗:
(一)小鼠:選用十三公克至十五公克健康小鼠五隻,皮下注射十分之一
劑量,接種後觀察十四天,不得有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二)天竺鼠:選用二百五十公克至三百公克健康天竺鼠三隻,皮下注射
一劑量,接種後觀察十四天,不得有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三)豬:選用三週齡至四週齡無特定病原(Specific pathogen free;
SPF) 小豬三頭,取二頭以肌肉注射本疫苗二劑量,另一頭為對照
組,接種後觀察二十一天,均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五、效力試驗:依下列方法擇一試驗:
(一)抗原相對效價試驗:試驗方法依原廠提供 ELISA 抗原和程序製備
測試盤,並依原廠提供之試劑、抗體、陰性對照品、陽性對照品與
標準抗原進行測試,測試後之吸光值以 Relpot 4.0 軟體(U.S.D-
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Center for Veterinary Biologics
Program’s Relative Potency Calculation Software, May 22,
2002)或最新版本軟體,計算 RP 值,RP 值必須≧ 1。
(二)血清相對效價試驗:選用三週齡至四週齡 SPF 雞隻七隻進行試驗
,免疫前先對雞隻採血確定試驗雞隻不具 PCV2 抗體。五隻雞為免
疫組,每隻於腿部肌肉注射 0.0125 劑量。二隻雞為控制組,四週
後採血,依原廠提供的 ELISA 檢測套組以及方法進行 PCV2 血清
學檢測,並以原廠所提供的 ELISA 檢測試劑軟體計算抗體力價,
抗 PCV2 ORF2 抗原之 ELISA 平均抗體力價需大於 24.5。
(三)抗原含有量試驗:試驗方法依原廠提供 ELISA 試劑和程序製備測
試盤,依原廠提供之試劑與對照品進行測試,並以原廠所提供的 E
LISA 檢測試劑軟體計算疫苗抗原量,每劑量需大於 102.1 ELISA
單位。
(四)抗體力價試驗:選用五週齡不具 PCV2 抗體小鼠十二隻進行試驗,
隨機取六隻為免疫組,每隻於腹腔注射 0.5 毫升,另六隻為對照
組。於免疫前及免疫後三週採血並分離血清,依原廠提供之檢測套
組進行間接螢光抗體染色法(IFA) 測定 PCV2 抗體力價。免疫後
三週免疫組平均血清抗體力價需達八百倍以上,對照組血清抗體力
價均需為陰性,且不得超過五十倍。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