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豬芽孢梭菌類毒素檢驗標準 ( 106 年 08 月 21 日)
第147條
本標準適用於豬芽孢梭菌C型 (Clostridium Perfringens C) 培養濾液 之毒素經不活化處理後,加適當佐劑製成單一或混合製劑之檢定。

第148條
被檢豬芽孢梭菌類毒素須符合左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為固有理學之性狀且無異物及異臭。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防腐劑含有量試驗:蟻醛或石碳酸之含有量各須為○‧二%以下。

四、安全試驗:選取體重一三-一五公克之健康小白鼠五隻,皮下注射接 種本劑○‧五公撮另選體重二五○-三○○公克天竺鼠二隻腹腔注射 本劑各一劑量;選四~六週齡小豬二頭,一頭肌肉注射接種五劑量, 另一頭肌肉注射接種一劑量。上述各供試動物觀察十四天,於觀察期 間內,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五、力價試驗:選體重一三-一五公克健康小白鼠四○隻,其中二○隻, 各腹腔注射本劑之十倍稀釋液○‧五公撮,經二週後,分成四組,連 同未注射之二○隻之四組小白鼠,分別以芽孢梭菌C型之毒素之一○ 方至一○(-3次方) 各階稀釋液○.二公撮腹腔內接種攻擊,攻擊後 每日觀察,統計死亡隻數,以求芽孢梭菌C型毒素之 LD50 指數,其 防禦力價須為一○(0.5次方) 以上。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