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於雞產卵下降症病毒 (Adeno Virus) 經人工感染之雞胚胎乳
劑或組織細胞培養液,經不活化後加適當防腐劑及佐劑製成製劑之檢定。
被檢雞產卵下降症不活化疫苗須符合左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之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安全試驗:選二-四週齡無血球凝集性雞腹貨毒抗體健康雞二十隻,
任取十五隻,各肌肉注射一劑量 (十隻) 及五劑量 (五隻) ,餘五隻
為對照。接種後觀察三週,須無明顯呼吸器症狀及神經症狀,疫苗注
射雞如有三隻以上斃死時須複檢。
四、力價試驗:上述安全試驗注射一劑量雞,於疫苗接種後第二十一日採
血,分離血清以雞產卵下降症血球凝集抗原測定雞血球凝集抑制抗體
價,結果疫苗注射組之幾何平均值須二十倍以上,對照組須為陰性。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