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雞傳染性喉頭氣管炎活毒疫苗檢驗標準 ( 106 年 08 月 21 日)
第113條
本標準適用於弱毒雞喉頭氣管炎病毒 (Fowl Laryngotracheitis Attenu- ated Virus) ,接種於雞胚胎或組織培養細胞,加適當乳劑,以真空冷凍 乾燥法製成製劑之檢定。

第114條
被檢雞喉頭氣管炎活毒疫苗須符合左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有固有理學之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加所附稀 釋液溶解後須濃度均一。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真空試驗:於暗室距離五公釐以內, Teslar coil行無極放電時,瓶 內須有放電,但填充氮之製劑不受此項限制。

四、含濕度試驗:含濕度須為四%以下。

五、安全試驗:選三-四週齡健康,無雞傳染性喉頭氣管炎抗體小雞十五 隻,各氣管內接種一○劑量 (○.二公撮) 疫苗,試驗雞經二週觀察 ,均須不得發生嚴重反應或斃死。

六、效力試驗:選三-四週齡健康無雞傳染性喉頭氣管炎抗體小雞十五隻 ,其中十隻按其用法用量接種。第十四日後,連同對照組以雞傳染性 喉頭氣管炎強毒株一○○ TCID50 氣管內接種,經二週觀察,結果免 疫組須八○%以上之健存,對照組須八○%以上之斃死或呈典型病狀 。

七、病毒含量試驗:被檢疫苗置攝氏三七度孵卵器感作七日,然後以磷酸 緩衝食鹽水溶解成一劑量,再從一劑量行十進稀釋法稀釋,而每稀釋 倍數各取其○.二公撮,各接種五枚數九-十一日齡雞胚漿尿膜上, 除接種二四小時斃死胚胎不列入計算,孵化五-八日後,接種漿尿膜 上局部須呈白斑,結果以雞胚製成疫苗,其每劑量之病毒含量須為一 ○(2.5次方) EID 以上,組織培養製成疫苗,其每劑量之病毒含量為 一○(2.5次方) EID 以上。

八、純潔試驗:被檢每瓶一○○劑量疫苗,以所附溶解液三○公撮溶解後 ,各以○.二公撮接種於五枚-十日齡雞胚胎尿膜腔內,另置五枚無 接種者供為對照,經繼續孵化五日,分別採取尿液,各以○.五%健 康雞紅血球,測定紅血球之凝集,結果紅血球之凝集須為陰性。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