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雞傳染性支氣管炎活毒疫苗檢驗標準 ( 106 年 08 月 21 日)
第85條
本標準適用於雞傳染性支氣管炎弱毒病毒 (Attenuated avian infectio- us bronchitis virus) 培養於雞胚胎或組織培養細胞後加適當乳劑以真 空冷凍乾燥方法製成製劑之檢定。

第86條
被檢雞傳染性支氣管炎活毒疫苗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的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加所附稀釋 液溶解後須濃度均一。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真空試驗:於暗室距離五公釐以內,以 Teslar Coil 行無極放電時 ,瓶內須有放電,但填充氮之製劑不受此項限制。

四、含濕度試驗:含濕度須為四%以下。

五、安全試驗:選一○日齡以內 SPF 雞一五隻,任取五隻為對照,其餘 一○隻,依受測疫苗推薦用量、用法接種後觀察三週,不得呈任何不 良反應。

六、病毒含有量試驗:本劑以磷酸緩衝液,行一○倍階段稀釋後,將各稀 釋液○.一公撮,分別注射於各五個八日齡發育雞胚胎尿腔內,每日 觀察繼續八日。除注射後二四小時內死亡者不計外,死胎須檢查胚胎 之變化,確認是否由本病毒致死。每一劑量須含有三○○ EID50 以 上。

七、力價試驗:採取注射後三週之血清及對照雞血清於攝氏五六度三○分 鐘非動化;將中和試驗用病毒,以磷酸緩衝液一○倍階段稀釋,將各 階段稀釋液分為三群:第一群加入試驗群之混合血清、第二群加入對 照混合血清及第三群加入磷酸緩衝液做為病毒對照,等量混合於攝氏 四度感作一八至二四小時;各取○.一公撮接種於五個八日齡雞胚胎 尿腔內,於攝氏三七度培養八日。除注射後二四小時內死亡者不計外 ,檢查胚胎之變化,計算中和指數。試驗組須為二.○以上,對照組 為一.○以下。

八、病毒迷入試驗:本劑與雞傳染性支氣管炎高度免疫血清等量混合,於 攝氏三七度感作一小時,取○.一公撮接種於五個八日齡雞胚胎尿腔 內,於攝氏三七度培養八日,除注射後二四小時內死亡者不計外,檢 查胚胎須無任何病變或死亡,尿囊液與等量五%新鮮雞紅血球液混合 ,須無平板凝集反應。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