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或經郵遞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 104 年 04 月 08 日)
第5條
攜帶出境之檢疫物經檢疫結果未發現罹染疫病害蟲者,由動植物檢疫機關 發給檢疫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發給輸出檢疫證明書:

一、輸入國要求發給檢疫證明書者。

二、輸入國要求加註檢疫條件者。

三、輸入國要求註明經檢疫處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