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 106 年 04 月 28 日)
第8條
豬瘟疫苗為活毒疫苗者,溶於稀釋液後,先充分振盪,使之完全溶解後, 於豬隻耳後頸部或其他適當部位以皮下或肌肉注射方法接種;針頭大小及 長度應適當,以避免疫苗溢出體外。

豬瘟疫苗為不活化或次單位疫苗者,其用法用量,應依標籤仿單之記載行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