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法  獎懲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31條
非領有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使用獸醫師、獸醫佐名稱或類似獸醫師、獸醫 佐之名稱者,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