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 104 年 06 月 09 日)
第12條
獵捕活動所得之野生動物之宰殺、利用須用於傳統文化、祭儀活動,不得 有販賣或其他營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