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 104 年 06 月 09 日)
第10條
申請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申請人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於獵捕活動開始前,就核准內容對參與人員辦理行前說明。
二、防範森林火災。
三、於適當地點標明告示經核准之獵捕活動範圍、期間等事項,並於獵捕 活動結束時將獵具予以清除。
四、注意他人生命、身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