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 106 年 08 月 08 日)
第6條
已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相關規定編定 用地別且未經查定之山坡地,查定分類依其編定類別。但解編或解除之國 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及保安林地經劃入山坡地範圍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