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 104 年 07 月 20 日)
第4條
水土保持規劃書之審查費額如下:

一、規劃面積未滿二公頃者:新臺幣十萬元。

二、規劃面積二公頃以上十公頃以下者:另將超過二公頃部分,每公頃增 收新臺幣五千元,未滿一公頃部分,以一公頃計。

三、規劃面積超過十公頃者:另將超過十公頃部分,每公頃增收新臺幣三 千元,未滿一公頃部分,以一公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