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年度預算編制辦法  ( 101 年 09 月 03 日)
第6條
年度工作計畫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本年度事業方針。

二、灌溉及排水管理計畫。

三、新建或改善、養護等工程計畫。

四、各項收入之徵收計畫。

五、各項舊欠費之催收清理計畫。

六、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變賣計畫。

七、長期借款之舉借及償還計畫。

八、研究發展計畫。

九、資訊業務計畫。

十、其他計畫。

前項各款計畫應敘明其目標、內容、實施時間、經費概況及來源;專案核 定辦理之業務,應註明核准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