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年度預算編制辦法  ( 101 年 09 月 03 日)
第4條
預算收入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上年度核定預算執行情形,考慮自然增減趨勢及 其他因素,加以審慎評估,核實編列,不得有虛列情事。

二、積極整頓或開拓自有財源,以充裕經費,避免預算虧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