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 訂定)  總則 ( 105 年 05 月 24 日)
第6條
農田水利會得依灌溉系統、耕作方式或工作站為單位,劃分會務委員選舉 之選舉區,並依前條所定之名額,訂定各選舉區應選舉之會務委員名額, 依第十四條規定期間發布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