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會務委員之獎懲 ( 100 年 10 月 11 日)
第21條
紀律審查小組審議會務委員之懲戒方式如下:

一、責令口頭道歉。

二、責令書面道歉。

三、書面警告。

四、停止出席會議一次或二次。

紀律審查小組對於會務委員之懲戒,應作成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