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 105 年 02 月 01 日)
第9條
農會就農業工作者參加本保險資格審查文件,應妥善保管,對於喪失資格 退保者,自退保之日起至少應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