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 105 年 05 月 24 日)
第6-1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組織之共同經營機構,其所有出資 農會將共同經營機構全部資金轉出資或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者,不受第五 條第一項及前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