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 105 年 05 月 24 日)
第14條
農會出資或投資之股份有限公司為下列行為,出資或投資農會於決議前應 報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依核定結果為表決:
一、變更公司營業項目。
二、變更公司章程。
三、停業及復業。
四、解散及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