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會計憑證 ( 103 年 11 月 28 日)
第24條
記帳憑證分為下列各種:

一、現金收入傳票。

二、現金支出傳票。

三、轉帳收入傳票。

四、轉帳支出傳票。

前項各種記帳憑證得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分之,並應依科目別彙總編製科 目日結單憑以過入總分類帳。

第一項記帳憑證於經濟、保險、推廣事業部門得依實際需要採用複式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