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監督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47-5條
農會辦理信用部業務,違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授權所定命令中 有關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