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104 年 08 月 21 日)
第6條
本會得就申請科技專案補助案之受理或審查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構)或 委託其他法人或團體辦理之。

本會得就本辦法所定科技專案之查訪、查核、撥付、追回補助款或其他事 項,委由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