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104 年 08 月 21 日)
第19條
申請科技專案補助者為本會所屬試驗研究機構者,不適用第七條第一款及 第九條規定。

執行單位為本會所屬試驗研究機構者,應依本會經費處理與農業科技計畫 之相關規定,不適用第十二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