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創新活動之補助 ( 105 年 04 月 28 日)
第13條
本會或所屬機關為審查補助案件之申請、變更及異常狀況,應召開審查會 議。

本會或所屬機關辦理審查業務,得請申請人說明或派員實地評核;必要時 ,得委託有關機關或機構協助進行財務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