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98 年 04 月 13 日)
第9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研發經費占營業額一定比率以上,指園 區事業最近連續三年研發經費占營業額比率之平均值,超過中華民國科學 技術統計要覽之公民營企業投入研發經費占營業額比率。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具有一定之研究實驗儀器設備,指其儀 器設備總金額達總投資額之百分之十以上,不包括其產品為軟體或技術服 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