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 103 年 08 月 07 日)
第9條
申請進駐育成中心者,應提出營運計畫送育成中心核定。

育成中心應將獲准進駐該育成中心者(以下簡稱進駐對象)經核定之營運 計畫與擬提供之空間、設備、服務資源調配構想及環境管理計畫等報管理 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