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 106 年 06 月 05 日)
第19-1條
農業保險貸款之對象為農業保險之要保人。

前項農業保險,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符合農業政策或公告補助保險費之 保險商品為限。

第一項貸款期限最長一年。但保險期間逾一年者,貸款期限得由貸款經辦 機構依實際保險期間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