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  ( 101 年 08 月 28 日)
第11條
經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管理會同意處理之經營不善信用部,農委會應辦理不 法案件查核。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必要時,應採 取限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