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  ( 98 年 10 月 01 日)
第8條
信用部主任除自行請調或符合第六條規定被解任者外,非有下列情事之一 ,不得任意解任:

一、農會、漁會屆次改選。

二、農會、漁會新聘總幹事。

三、信用部發生重大舞弊。

四、信用部人員有重大業務過失。

五、連續二年績效未達信用部內部指標。

六、有其他顯著不適任之具體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