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97 年 12 月 26 日)
第3條
內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於促進信用部健全經營,並應由理事、監事、總幹 事、信用部主任及業務相關人員共同遵行,以達成促進營運效率、維護資 產安全、確保財務及管理資訊可靠性與完整性及遵守相關法令規章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