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97 年 12 月 26 日)
第12條
稽核人員執行查核工作時,應運用盤點、檢視、觀察、詢問、函證、覆核 、分析等方法,蒐集充分而適切之證據,俾對業務及財務狀況表示意見時 有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