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 104 年 09 月 10 日)
第8條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應予保密;對於檢舉人之檢舉 書、筆錄及其他資料,除有必要外,不得附於調查案卷內。但經檢舉人同 意者,得予公開、表揚。

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檢舉人之申請,洽請警察機關保護檢舉 人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