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 106 年 10 月 30 日)
第3條
實施自願性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其項目如下:

一、肉品。

二、冷凍食品。

三、果蔬汁。

四、食米。

五、醃漬蔬果。

六、即食餐食。

七、冷藏調理食品。

八、菇蕈產品。

九、釀造食品。

十、點心食品。

十一、蛋品。

十二、生鮮截切蔬果。

十三、水產品。

十四、林產品。

十五、乳品。

十六、羽絨。

十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